201
5
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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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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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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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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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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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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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20
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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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培养计划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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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研究生指导教师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和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检查研究生完成情况(包括论文、课程、社会实践、毕业设计等环节),若未完成的,应尽早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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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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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个人培养计划》及《武汉纺织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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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26
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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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论文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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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导师评审表》
说明:
1.由导师审阅,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和推荐意见,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
2.经导师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各培养单位在3月2
6
日前将毕业研究生论文的电子文档
(
word版本,命名“学院+姓名”,如“电气陈**”
)
提交研究生处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并提交()学院201
5
年参加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汇总表>,检测通过后才能送出盲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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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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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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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过检测的,修改后于3月
30
日前提交研究生处进行二次检测。二次检测不通过,取消本年答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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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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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1.论文通过检测后,由研究生自行打印2本(隐去研究生姓名、导师姓名、致谢、研究生履历等个人及导师信息),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2日前交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即日送出双盲评审。(请按时提交,以免影响双盲评审结果返回时间)
2.根据教育部《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学位[2014]5号)及省教育厅《湖北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实施办法》(鄂学位[2014]12号)文件精神,并在参考其他院校做法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对我校学位论文重合率检测的程序和要求作调整如下:论文检测分为盲审前检测和答辩后检测2个阶段,并将学术型和专硕型重合比率分别要求,检测结果分为“合格”、“待修改”和“不合格”三项。
(一)盲审前检测
①合格:学术型研究生的硕士学位论文的文字复制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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