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
              将2016级
              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及培养计划制订
              通知
              如下:
             
             
              一、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
             
             
              1.
              参加双选
              导师原则上应该同时满足如下基本条件:
             
             
              (1)理工及管理类学科的研究生导师近三年主持过科研项目,目前有在研项目并有一定的科研经费;艺术及人文类学科的研究生导师必须有在研的科研项目。
             
             
              (2)退休前能指导一届研究生到其毕业。(身体状况好且科研项目多的导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2.各培养单位进行双向选择时,应认真组织填写《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审批表》(附件2),具体程序请参照《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实施办法》(附件1)。
             
             
              3.完成时间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结果汇总表(附件3)于201
              6
              年10月
              14
              日前报研究生处备案(电子档发送至
              532587007
              @qq.com),并及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将导师信息录入至各学生基本信息。
             
             
              二、培养计划制订
             
             
              1.导师按照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研究生本人的特点,全面考虑,合理安排,指导研究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
             
             
              2.研究生应按制订的培养计划进行学习,列入培养计划的所有课程和环节须经考核和审查通过后,方能申请论文答辩。
             
             
              3.培养计划由导师与研究生共同制定,并由导师负责,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4.完成时间
             
             
              培养计划由研究生于201
              6
              年10月
              21
              日前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并从系统中打印一式2份,由导师和培养单位审核签字后1份交研究生处备案,1份由培养单位存档备查(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4)。
             
             
             
              研究生处
             
             
              201
              6
              年9月
              22
              日
             
             
             
              附件: